为贯彻落实《人防工程防护(防化)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,现对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综合检测报告》(格式)做相应调整,在检测内容明细中应包含气密性检测(详见附件),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《人防通风管(排风/清洁)—气密性检测报告(格式)》(样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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